本报讯 (记者 唐 源) 近日,我县印发《彭水自治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指出,为遏制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领域腐败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县将开展专项整治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2017年7月以来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发包、项目施工、资金划拨、项目验收等环节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
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整治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突出问题,各项目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治理内容,逐个项目排查,逐个环节核查,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形成书面工作报告,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组建工作专班,对2017年7月以来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核查,专项核查既要注重发现和严肃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又要注重发现和严肃处理自查自纠阶段有关责任单位不认真排查问题或排查出问题隐瞒不报的行为,同时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操作规程,实行审查备案制度,实行红色预警制度,实行定期抽查制度。
方案要求,要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细化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抓好整治工作。要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和县级主管部门要按照确定的范围和内容,彻底排查,认真整改。对不开展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对弄虚作假、压案不查的,县纪委监委启动“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瞒报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