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8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立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全面落实县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聚焦重大战略,加强司法保障,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履行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新时代检察使命,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的彭水篇章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现予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月28日
第三十一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8日票决产生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24年度县级民生实事项目:
1.“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
2.县城学校午餐保障工程项目;
3.郁山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
4.城区公厕、劳动者港湾建设项目;
5.城周健身步道建设项目;
6.标准化食品快检中心建设项目;
7.保家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
现予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月28日

